(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补办程序 1、在择业期内,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以上,同时出具由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和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由学校统一办理,重新补发新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证”。 2、超过择业期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以上,同时出具由就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和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和当年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再补办新证,省就业中心只开具报到证证明书。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失的补办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失后原则上不再补发,责任自负。因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有编号的且是一一对应的,若有特殊情况,须本人提出申请补发,学院书记签意见、出具丢失证明,到省级以上媒体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后根据情况可办理相关补发手续。若发现弄虚作假,或转借、制假协议书,学校将给予其警告以上处分,已经毕业的学生将以写实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毕业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