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锋的日记里,有不少他做好事受到赞赏、奖赏的记录。1962年元旦,他在日记中写道:回顾入伍两年来,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一点成绩,部队党委就授予自己“模范共青团员”和“节约标兵”光荣称号,并给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这使雷锋内心十分激动,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做各项工作中的红旗手”。
赞赏、奖赏,进一步激发了雷锋的向上之心、向善之行,使人深感:赏者,政之大德也。
毋庸置疑,作为一个地方、一个企业的领导,都希望自己的员工有强烈的向上心和向善心,使氛围似春天般温馨,工作如秋日硕果累累。可是这些未必都能如人所愿。原因有很多,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赏罚不及时、不到位,使赏罚的功能减退、错位。
赏,关系着为政者肯定什么、反对什么,赞扬什么、鞭挞什么。古往今来,有识之士都对赏罚十分重视。唐代史学家吴兢在《贞观政要》中直言:“国家大事,惟赏与罚”;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乞优赏宋昌言札子》中明言:“国家大政,在于赏罚”;一代伟人邓小平更是充分肯定“应当有奖惩制度”的提议,并且指出,“重在鼓励,重点在奖”。足见“赏”在国家大政中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
赏,是一种赞赏。当雷锋在大年初一的抚顺火车站,为一位老太太拿包袱、扶上车并找好座位时,老太太由衷地赞扬:“你真是毛主席和共产党教育出来的好兵。”善则赏之。这种赞赏,赞的是充满阳光的善心,赏的是躬身行之的善举。
赏,是一种奖赏。雷锋在入伍的两年中,被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有功就赏,能使为善者日进、围观者思进。这种赏,使德教在不教其中:用肯定之行劝人行善,用榜样之力催人奋进。
赏者,其德在即时。对为善者及时肯定、即时加赏,有益于使行者坚守其善,有利于使观者向往其善。反之,过时而赏,甚至过时不赏,就很难起到正面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甚至可能使为善者失其所望,疑其所行;使围观者失其所向,惑其所守。
赏者,其德在核真。天上有真假猴王,地上有真假李逵。假猴王会作乱,假李逵会捣鬼。这就需要核真。赏,不可加于无功,更不可加于假功。无功赏之使人惑,假功赏之使人奸。这就需要丁是丁,卯是卯,做事考其功,建言考其用,赏当其劳,罚当其罪。
赏者,其德在民心。赏,要听民心、观民意、顺民情。民心不可逆,民意不可忤。赏一人而千万人心悦者,坚决赏之;赏一人而千万人心寒者,决然不赏,且要罚之。因为,民心是杆秤,善恶分得明。
韩非子在《八经》中言:“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赏者之德,亦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