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战略重点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精神,省科技厅开始征集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附件1中提出的研究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四)项目申请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五)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六)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投资1亿元以上。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七)承担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人员10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八)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尚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2015年8月21日前报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项目预算申报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4]252号)有关要求,依托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宪举;电话:6393630,13939737721;邮箱:kyczgk@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