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自2002年至2012年开展了三轮学科评估工作,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对各高校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排名,评估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在总结前三轮学科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学位中心于近期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或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评估。
学科评估是对学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是客观评价学科发展水平、有效推动学科科学发展的良好契机。为加强我省高校学科建设,强化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评价,做好此次一级学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含学科群所涵盖的学科)、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凡符合评估条件的,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学位中心有关要求参加评估。鼓励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主动参加评估。
二、各高校要认真研究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见附件),把握评估要点,做好学科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参评材料真实、准确,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各高校于2016年5月9日前登录评估系统,填写本单位拟参评学科清单,盖章后传真至学位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我厅。
2.各高校要认真准备评估材料,按照要求于2016年5月30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学位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我厅。
3.由于本次评估是绑定参评,各学校要统一组织,必须避免评估材料的交叉重复。
联系人:赵万勇,联系电话:0371-69691855,电子邮箱:gaojiao825@126.com。
附件: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