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专业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集中实践环节,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也能对人才培养方案各模块的设置和校内教学效果进行检验,同时也是对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程度的检验,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实习学生将进一步了解社会,增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采取定点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实习工作和实习效果。
组 长:郑云
成 员:梅士建 房加帅 陈颢文 万其龙
二、实习时间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第7学期)
三、实习方式
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确定。应尽量选择与所学专业比较接近的单位进行实习。
四、实习内容
实习学生可以到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外贸公司、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就某一主题,了解其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并参与其中一项具体工作,如银行的柜台业务、结算业务等。
五、实习考核
1.2016年9月10日前实习学生向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接收函”(见附件1)。
2.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要在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实习指导老师提交 “实习总结”,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要求:A4纸打印)。
3.实习学生向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成绩鉴定表”(见附件2)。鉴定表第一页的成绩一栏由学院填写,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不得填写。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不得由学生代写,内容要全面,评价要适当,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方有效。学院指导老师评语一栏由实习指导老师填写,评价要全面中肯。(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见附件3)
六、实习指导老师工作内容
1.全面指导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与工作方法。
2.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3.定期不定期的与实习学生取得联系,掌握实习学生的动态(包括实习单位及其变更情况、实习期间的联系方式等)。
4.督促学生及时上交实习接收函、实习总结和实习成绩鉴定表。
5.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且优秀成绩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0%,优秀实习学生需要提交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优秀实习生评审表”(附件4)。
6.学院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综合表现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提交“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5)。